两个月没发工资(近100万元),一机器人业务企业被责令改正

近日,广东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发布《劳动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催辖区内一家做机器人业务的智能制造企业赶紧补发拖欠员工的工资,合计近100万元。

公告指出,2026年9月15日,该局对这家名为深圳市富瑞姆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的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该企业拖欠43名员工2026年7月的工资513380.61元、拖欠40名员工2026年8月的工资474207.34元,共计拖欠员工工资987587.95元。违反了《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条的规定。以上行为有《深圳市富瑞姆智能制造有限公司2026年7月-8月工资发放表(公司)》《劳动监察保障调查笔录》等证据证明。

龙华区人力资源局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三条之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该企业依法改正。具体内容如下:在五个工作日内补发拖欠员工的工资。企业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改正。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日视为送达。

出处:林口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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