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判了中国244.9亿!关于疫情,武汉把美国州 *** 告上法庭!
新华社、外交部消息,美国密苏里州早在 2020 年由时任总检察长施密特发起对华涉疫诉讼,宣称病毒源自武汉实验室泄漏,索要巨额赔偿。
2025 年,当地联邦法院在中方未应诉的情况下作出缺席判决,裁定赔付 244.9 亿美元。作为回应,武汉市 *** 、中科院及相关科研机构在武汉中院提起名誉权诉讼,被告锁定密苏里州以及该州几任总检察长,诉求包括停止侵权、公开道歉与赔偿。
这场跨越太平洋的官司,早已超越普通民事纠纷,引出三个核心问题:美方这份缺席判决在法理上存在怎样的硬伤?中方起诉依托新规,有着怎样精巧的策略设计?这起案件,又能带来哪些长远的规则与舆论影响?
从法理根基来看,密苏里州的这起诉讼自始至终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 是现代国际法公认的基本原则, *** 国家的防疫治理、信息发布属于 *** 行为,依法享有国家豁免,美国地方联邦法院本无权对他国 *** 事务强行审判。为迎合本土舆论,这份判决回避 *** 豁免这一核心前提,采信大量未经科学证实的溯源传言,把法庭变成了政治表演的舞台。
同时,缺席审判本身存在明显的程序偏向。中方相关主体没有参与应诉,法庭单方面采信原告提交的材料,直接敲定天价赔偿。中方多次明确表态,绝不承认、也不会执行该判决,这份文书离开美国本土之后,基本不存在跨境强制执行的效力。
回溯源头,这场诉讼本就是疫情期间美国政客的甩锅手段:借追责转移国内防疫失利的压力,利用司法程序放大 “实验室泄漏” 的不实说法,持续污名化武汉以及一线科研机构。正是美方主动开启的这场司法攻势,为后续中方对等反制埋下了伏笔。
中方本次名誉权诉讼,并非简单 “以诉换诉”,而是一套经过周密考量的法律行动,《外国国家豁免法》是最重要的制度支撑。该法律明确,外国国家作为原告在中国法院起诉,就对应事项视为接受我国法院管辖。
密苏里州主动发起涉疫诉讼,捏造、传播虚假信息,损害我方主体名誉,已经构成侵权链条,武汉中院据此获得管辖权,完成法理层面的闭环回击,打破过去只有美方随意发起跨国追责的单边惯性。
在被告选择上,克制与精准是更大特点。原告没有直接将美国联邦 *** 列为被告,而是对准密苏里州和历任发起诉讼的总检察长。这一安排,把冲突控制在美国州一级地方主体,避免矛盾直接升级至两国中央 *** 层面;同时精准锁定借诉讼博取选票、主动散播谣言的直接行为人,直指将司法工具选举化的地方政客。
案由选择同样耐人寻味:案件定为名誉权纠纷,而不是索要疫情损失赔偿,核心目标不是谋求一笔赔款,而是借助本国司法程序认定侵权事实,在正式文书中固定评价,对冲海外长期单向输出的负面叙事,为城市与科研机构正名。
很多人评判这起案件,习惯把能不能拿到跨境赔款当成输赢标尺,但这样的视角并不全面。客观来说,即便武汉中院后续作出支持原告诉求的判决,想要在美国落地执行难度极大。中美之间没有相互承认民事判决的普遍安排,美国各州司法体系,也不会轻易认可针对本州 *** 与官员的域外强制判决。单纯依靠这份文书扣押资产、强制道歉,短期很难实现。
它真正的价值,更多体现在威慑、保护与制度示范三个层面。首先,抬高了跨国司法抹黑的成本。过去,部分美国地方官员可以低成本提起滥诉,依靠诉讼本身造势,无需承担对等风险;如今他们必须明白,捏造事实发起带有诽谤性质的跨国追责,自身同样会被送上法庭,形成反向约束。
其次,为科研群体建立防护屏障。病毒溯源本属于纯粹的科学议题,却长期被地缘政治裹挟,如果法院认定相关指控属于不实诽谤,能够减少政客随意拿科研机构炒作的空间,推动溯源回归科学轨道。
最后,丰富了我们应对长臂管辖、司法武器化的工具箱。以往面对海外滥诉,我们多以外交声明回应;现在依托国内涉外立法,通过本国法院提起诉讼,实现外交、法理、舆论协同发力。
当然我们也要保持清醒,单靠一桩案件,很难立刻扭转西方长期固化的舆论偏见。美国不少政客依旧会在选举周期,重新炒作同类话题,法理认定和国际大众认知之间,还有很长的距离。
这场对峙,本质是疫情溯源争议的延续,也是大国之间规则话语权的博弈。美方试图用司法把 “甩锅” 包装成法律结论,而中方选择用合规、对等的诉讼厘清边界,表明 *** 与科研名誉不能成为选举博弈的牺牲品。法律正在越来越多地成为国际博弈的工具,而这起案件最重要的意义,就是向世界传递清晰信号:单边主义的司法闹剧,不再只会收获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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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天前